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 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霞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的,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81人。
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 生源情况及学科发展需要做适当调整。
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学制年限
学制:3年。
学费:6万。
三、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公告)。
我校代码为:10758。我校报考点代码为:6508。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8日22:00时)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件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者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预计于12月底前通过原渠道退回,已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须知、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7.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网上确认
(一)确认方式和时间
我校报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确认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17:00前。
(二)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
(1)在我区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户籍在我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户籍在我区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4)户籍不在我区,在我区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7月—10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签订的有关协议等)。
以上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
2.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二)复试和调剂
1.复试和调剂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文件。
2.跨专业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加试科目为:1.公共政策学;2.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相关要求请关注报考学院复试及调剂实施细则。
3.公共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6.经学校研究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其他事项
1.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报名阶段向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有关工作,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2.非我校考点接收范围内的考生请勿选择我校考点,否则不予确认。考生因未了解或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导致错选报考点等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或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须及时关注研招网站内信息及保持报名预留手机畅通,并按要求完成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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